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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 聯邦技術移民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federal-skilled-workers.html


聯邦技術移民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的基本要求
過去10年中有1年連續的NOC 0、A、B類的工作經驗,可以是加拿大境內或境外
語言達到CLB 7級或以上 (即雅思聽說讀寫達到6分或以上)
下列六項計分超過67分

1. 語言 – 最高28分
第一語言要求最低CLB 7級,聽、說、讀、寫每項4分,所以最低16分。任何一科得到CLB 8級可獲得額外1分,CLB 9級可獲得額外2分。舉例說明一下語言得分:若雅思說、聽、讀、寫分別是:6.5、8、6.5、6,對應CLB 8級,9級,8級,7級,則得分是:5+6+5+ 4=20。第二語言聽說讀寫均達到CLB 5級,可以獲得額外4分

更多語言考試資料 (包括 IELTS / CELPIP 與 CLB 轉換):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documents/language-requirements/language-testing.html

第一語言 (最多24分)

First official language 第一語言Speaking 說Listening 聽Reading 讀Writing 寫
CLB level 9 或更高6666
CLB level 85555
CLB level 74444
CLB level 7 以下不可申請不可申請不可申請不可申請

第二語言 (最多4分)

Second official language 第二語言Points 分
最少 聽、說、讀、寫 均達到 CLB 54
聽、說、讀、寫 均未達到 CLB 50


2. 學歷 – 最高25分
博士:25分
碩士:23分
兩個以上大專或本科(其中一個至少3年):22分
3年以上大專或本科:21分
2年大專:19分
1年大專:15分
高中畢業:5分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documents/education-assessed/read-report.html#wb-auto-12

3. 工作經驗 – 最高15分
6年或以上:15分
4-5年:13分
2-3年:11分
1年:9分
工作經驗的計算只包括0、A、B類的工作,加拿大境外、 自僱或在學期間的工作經驗也可計分。
一年每周至少工作30個小時,或兼職24個月每週工作15小時,可計算為一年工作經驗。

0、A、B類的工作: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find-national-occupation-code.html

4. 年齡 – 最高12分
18-35歲:12分
從35歲開始每增加1歲減1分
18歲以下、47歲或以上:0分

5. 有加拿大的就業安排 – 10分
如果申請人有加拿大僱主提供的至少一年的工作機會,則可以獲得10分。 申請人必須先獲得工作職位,然後才能申請以聯邦技術移民。

有效的工作機會必須是:
– 連續
– 有償
– 全職(每周至少30小時)
– 不是季節性的
– 至少一年
– 在NOC的技能類型0或技能等級A或B列出的職業中
– 要令加拿大移民部必須相信申請人能夠完成提供的工作
– 在加拿大時(如果該職業在加拿大受到監管),申請人將能夠獲得許可或認證

另外,要獲得10分,還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種情況。

情況一
申請人目前在加拿大持有工作簽證,並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申請人的工作簽證在申請和簽發永久居民簽證時都是有效的(或者申請人簽發簽證時,可以在沒有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在加拿大工作)
– 加拿大移民部根據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的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簽發了申請人的工作簽證,該職業屬於NOC 0、A或B類的工作
– 申請人正在為工作簽證上列出的僱主工作
– 該僱主因申請人被接受為技術工人而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機會

情況二
由於以下原因之一,申請人當前在加拿大從事免於LMIA要求的工作:
– 國際協議(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或
– 對加拿大有重大利益或
– 聯邦省協議
申請人還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申請人的工作簽證在您申請時和簽發永久居民簽證時都是有效的(或者在申請人簽發永久居民簽證時申請人可以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在加拿大工作)
– 申請人目前的僱主錄用申請人為技術工人而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機會
– 申請人目前正在為工作簽證上指定的僱主工作
– 申請人已經為該僱主工作了至少1年連續的全職或至少2年的兼職工作

情況三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申請人目前沒有工作簽證,或者不打算在獲得永久居民簽證之前在加拿大工作。
– 僱主擁有LMIA。
– 該僱主根據該LMIA以及申請人被接受為技術工人而向申請人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機會。

情況四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申請人具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被允許在沒有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在加拿大工作。
– 申請人目前在加拿大從事免於LMIA的工作,但該工作不受國際,聯邦和省的協議約束,也不是因為其對加拿大的利益有重大好處。
– 申請人當前所工作的僱主以外的僱主:有一個LMIA或已根據該LMIA以及申請人被接受為技術工人而為申請人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機會。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federal-skilled-workers/six-selection-factors-federal-skilled-workers.html

6. 適應分 – 最高10分
配偶達到CLB 4級(雅思成績聽4.5、讀3.5、寫4、說4):5分
申請人或配偶加拿大全職學習2年:5分
申請人或配偶加拿大1年工作經驗:5分
有LMIA:5分
親屬:5分(公民或永久居民,住在加拿大,18歲以上)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federal-skilled-workers/six-selection-factors-federal-skilled-workers.html